金融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进程持续加快的背景下,金融产品的种类也随之井喷。在面对复杂的金融产品时,消费者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随着金融业规模的不断扩张,金融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在持续提升,从传统的金融基础知识科普,逐渐升级为对财产安全、知情权、隐私权、公平交易权以及良好行业环境的追求,这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4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步入“大消保”时代的全新阶段。
根据《公告》,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为此,“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2024)”征集活动单设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类别,旨在发掘一批以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提升国民金融素养,保障农民、新市民、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地区、领域和年龄人群享有平等的金融消费和服务权益的优秀典型案例。
在所征集到的507份案例材料中,有20家单位提交了23份“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案例”,最终有2个案例入围,分别是中国
建设银行提交的“纵深推进数字化金融教育全面提升百姓金融素养”和深圳农商银行提交的“服务特殊群体有温度,跨越语言障碍提升客户体验”。
其中,中国
建设银行面向大众客户及一老一小一新,残障人士、少数民族等六大客群,打造“标准化+特色化”金融教育内容库,累计发布金融知识课程500门,“多彩消保智慧课堂”获得教育部成人教育司认可。构建“集中化+阵地化”宣教矩阵,纵深推进数字化金融教育,打造“多彩消保3D数字化金融教育展厅”,聚焦社会热点及难点问题,普及金融知识,帮助百姓“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全面提升百姓金融素养。
深圳农商银行公明支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聋哑人士提供温情的金融服务。面对聋哑客户在日常银行业务办理中的语言障碍,公明支行积极探索解决方案,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聋哑人士顺畅享受金融服务。一方面,协调智能柜台优先为聋哑客户办理业务,通过纸笔交流和手机配合的方式,耐心指导客户,快速、高效完成多位聋哑客户所有业务办理;另一方面,设置了专门服务聋哑人群体的团队,并组织厅堂人员学习手语,确保能与聋哑客户进行及时、准确的沟通。
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一轮机构改革将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均划归金融监管总局管理,从而形成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体系。金融监管总局提出要加快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被提升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下一步工作将如何开展?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周亮曾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表示,将从四大方面着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一是提供丰富多样、便捷贴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指导金融机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更多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价格合理的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整合交易、精简操作,强化营业网点、自助服务、线上服务等全渠道建设管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消费更方便。
二是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立体保护网。强化预防性保护,加强消保工作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产品适当性管理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一体推进销售行为、金融服务管理等机制建设。强化过程性保护,分级分类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检查、调查、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加强金融产品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强化救济性的保护,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是着力营造公平规范、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加大检查稽查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出重拳,切实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四是着力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提升监管协作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消保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