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间,
爱普股份发布公告称,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宇翔先生、贺凯谋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其持续督导工作。
爱普股份2021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结,
光大证券继续对
爱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现因贺凯谋先生个人工作调整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任倩文女士接替贺凯谋先生担任
爱普股份2021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