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6日电联翔股份(603272)发布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此次认定是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定后连续三年内(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已在2024年度按此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此次认定不影响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2024年前三季度,
联翔股份实现收入9090万元,归母净利润-782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