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4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决定书,
迪生力(603335)及其董事长赵瑞贞、董事会秘书朱东奇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信息而受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现场检查发现,
迪生力的轮毂生产线自2023年8月起停产,直至2024年1月才在新厂区重新启动生产,期间公司轮毂生产业务完全停止,严重影响了整体生产经营。
此外,
迪生力在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虽提及整体搬迁和经营住所变更,但未披露轮毂业务停产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赵瑞贞和朱东奇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并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