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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广东
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35,以下简称“
迪生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9号)。根据公告,广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
迪生力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迪生力因“三旧”改造等原因,于2023年8月开始停产轮毂生产线,并进行旧设备拆除、搬迁至新厂区等工作,直至2024年1月在新厂区启动生产。在此期间,公司轮毂生产业务完全停止,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然而,
迪生力在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仅披露了公司整体搬迁和经营住所变更,未披露轮毂业务停产等重要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赵瑞贞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东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迪生力、赵瑞贞、朱东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并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