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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西藏证监局连发两条监管措施公告,均涉及
卫信康(603676)。
据公告,西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
卫信康于2020年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由于上述违规行为,西藏证监局在另一份公告中称,
冯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规定,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西藏
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初创于2002年,正式成立于2006年,2017年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卫信康子公司分布于北京、西藏、内蒙古、海南、江苏、香港、新加坡等地,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医药企业。
业绩方面,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4亿元,同比下降6.30%;归母净利润2.43亿元,同比增长15.71%;扣非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长15.84%。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24日收盘,
卫信康涨0.19%,报10.53元/股,总市值45.82亿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