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天合光能:起诉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及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 2月10日,
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评:天合光能提起的诉讼涉及巨额赔偿,反映出知识产权在光伏行业的重要性。同时,这也提醒行业内的企业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避免类似纠纷。案件的最终结果将对光伏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态势产生一定影响,值得市场持续关注。
NO.2 宁德时代江西合资碳酸锂冶炼厂复工 2月10日,据界面新闻报道,龙蟠时代内部人士确认,该公司目前已逐步复工。龙蟠时代是
宁德时代与
龙蟠科技位于江西宜春的碳酸锂合资冶炼厂。瑞银去年9月曾发布报告称,
宁德时代决定暂停其在江西的锂云母矿业务。
宁德时代随后回应称,根据近期碳酸锂市场情况,公司拟对宜春碳酸锂生产安排进行调整。龙蟠时代在此轮调整中停产。
点评:龙蟠时代逐步复工,标志着
宁德时代与
龙蟠科技在碳酸锂领域的合作开始恢复活力。这一动向可能反映了碳酸锂市场情况的改善,以及
宁德时代对宜春碳酸锂生产策略的调整。考虑到瑞银此前的报告和
宁德时代的回应,此次复工可能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的灵活应对。龙蟠时代的复产对碳酸锂行业及上下游企业而言是一个积极信号,但其长期影响仍需观察市场动态及
宁德时代的战略布局。
NO.3 琏升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月10日,
琏升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对于网络域名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于部分存在免租期的产业园租赁业务,对租赁的免租期在所属租赁合同的第一个租赁年度内进行摊销,而不是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摊销。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苹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点评:琏升科技因会计处理不当受到深交所监管函,凸显了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和合规方面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重要性。公司对网络域名业务和产业园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能误导投资者。此事件不仅对
琏升科技的市场信誉造成影响,也提醒其他上市公司需严格遵守财务报告准则。公司高层未能勤勉尽责,反映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可能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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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