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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的决定书〔2024〕221号,
博敏电子(603936)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缓和财务负责人刘远程因商誉减值测试及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博敏电子在2022年度对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中存在多项问题。首先,个别新增重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预测依据不充分,且预测期销售增长率、毛利率与相关指标近期历史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但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未恰当估计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其次,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2022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预测期销售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参数具体情况。最后,商誉减值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近年商誉原值较高,但公司未就商誉减值测试执行频率和情形作出明确规范,未合理规定符合相关资产组所在行业和资产组本身业务实际的常见商誉减值迹象范围和识别流程,未规定对拟利用的专家工作进行适当评价和复核的内控流程。
徐缓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远程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博敏电子、徐缓、刘远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