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1日电炬光科技(68816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证监局的决定书,指出公司在股权激励费用核算及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公告提到,公司在2023年第3季度末预提股权激励费用的依据不充分,并未及时冲销前期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此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356万元支付募投项目设备款后,未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户进行置换,违反了相关监管要求。同时,公告还指出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土地保证金等款项时,存在未在专户集中管理的情况,合计金额达到1042万元。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不完整的问题,未披露相关违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兴胜、董事会秘书张雪峰、财务总监叶一萍出具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此高度重视,承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
炬光科技实现收入4.58亿元,归母净利润-5179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