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2月11日讯(记者余佳欣)光伏行业“专利战”硝烟再起。
今日(2月10日),
天合光能公告称,公司分别请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常熟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6.07亿元、4.51亿元(共计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
根据公告显示,被提起诉讼的两项专利分别为第ZL201710975923.2号发明专利“
太阳能电池模块”和第ZL201510892086.8号发明专利“
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对此,阿特斯方面今日(2月10日)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回应称:“明天我们会公告,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科创板日报》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了解到,上述公告中提及的两项专利均为
天合光能于2024年从
晶科能源子公司“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得,而两项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前均出现“LG电子株式会社”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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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ZL201710975923.2号发明专利“
太阳能电池模块”著录项目变更
据了解,2024年,晶科、天合和晶澳三家公司联合行动,购买了来自韩国LG公司的600多个光伏专利包。其中,天合购买的数量约近200个。该批专利先由晶科子公司购买,再转让给天合、晶澳。
这也意味着,上述专利或是天合以此种方式获得的LG专利。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天合光能与阿特斯之间的专利纠纷持续不断。 2024年5月,
天合光能在上海洋山海关提出申请,指控
阿特斯全资子公司常熟
阿特斯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并请求海关扣留了常熟
阿特斯出口至欧洲的部分光伏组件。
阿特斯在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了此情况,认为相关货物并未侵犯
天合光能所提及的专利权。随后,
阿特斯向海关提交了放行申请并阐述了不侵权理由,最终海关发出《解除扣留(封存)通知书》,对相关货物予以放行。
天合光能解释称,
阿特斯货物被放行是因为其缴纳了保证金。
2024年10月初,
天合光能在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对
阿特斯及其关联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TOPCon光伏技术专利US9,722,104和US10,230,009。随后,
天合光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337立案调查申请,指控
阿特斯等企业在对美出口、进口及销售特定TOPCon
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产品时,侵犯了上述两项专利。
2024年12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确认了
天合光能针对
阿特斯提起的337调查案,案件编号为337-TA-1425。
业绩表现方面,
天合光能在今年1月24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中提到,该公司2024年度将实现净利润为-38亿元到-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而
阿特斯方面,其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为341.8亿元,同比减少12.63%;净利润为19.55亿元,同比减少31.17%。
天合光能表示,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尚不能预测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