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中社10月20日电 复星医药(600196/02196)发布公告,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公告中提到,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星与
艾力斯之间的独家推广协议因
艾力斯的违约行为于2024年4月24日解除。江苏复星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艾力斯支付合计2.55亿元的赔偿,包括拖欠的推广服务费和其他损失。
公司强调,此次仲裁请求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相关争议未对公司现阶段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未构成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针对2015年子公司停产和2018年子公司原料药生产调查的报道,公司表示已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23年,
复星医药实现收入414亿元,归母净利润23.9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