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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天合光能发布了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就两被告侵害公司第 ZL201710975923.2号发明专利“
太阳能电池模块”(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一”)的专利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案件一”),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苏知民初4号)。
公司就两被告侵害公司第ZL201510892086.8号发明专利“
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二”)的专利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案件二”),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苏知民初5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
天合光能分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常熟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07亿元、4.51亿元(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