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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关于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学霖、阮任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称,经查,
国金证券作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罗普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2020年12月,
罗普特就贵州省都匀市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2021年,
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
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
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
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
罗普特2020年、2021年存在虚增收入等行为,2022年存在虚减利润行为。
国金证券在对
罗普特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厦门证监局表示,
国金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王学霖、阮任群作为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
国金证券、王学霖、阮任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