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10月11日晚间公告,因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等问题,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对董事长何愿平、时任总经理朱缨、财务总监王进、董事会秘书潘海瑭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公告显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已初步形成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但在2023年7月21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8月4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时,未更新半年度业绩预计数据或对实际业绩与原预计情况的差异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违反了相关规定。
碧兴物联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公告显示,2023年10 月、11月,公司签订GPU硬件设备采购合同,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
此外,
碧兴物联存在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的问题。公告显示,公司将赵建伟认定为关联自然人,但未将赵建伟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不符合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