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3日电卓锦股份(688701)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作为原告在与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款项2290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此外,判决还规定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需对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虽然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的主要诉请,但由于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等待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
卓锦股份实现收入1.86亿元,归母净利润-424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