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0日电绿亨科技(870866)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受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涉及到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
在募投项目方面,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3.73亿元用于海兴项目,但由于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未及时注销专户和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均构成违规。
虽然受到监管措施,但公告中表示上述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对此次事件进行反思,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合规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24年前三季度,
绿亨科技实现收入3.20亿元,归母净利润3249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