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 002052 涨停(异动)原因

《 *ST同洲 002052 》

涨停原因 | 十大股东 | 历史市盈率 | 龙虎榜

财务数据 | 分红股息 | 历史市净率 | 资金流

*ST同洲 002052 涨停(异动)原因

1、*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4-21)

2、*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4-18)

3、*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4-15)

4、*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25)

5、*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24)

6、*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9)

7、*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8)

8、*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7)

9、*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4)

10、*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3)

11、*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2)

12、*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1)

13、*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10)

14、*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07)

15、*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06)

16、*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3-05)

17、*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2-17)

18、*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2-14)

19、*ST同洲 002052
和解进展+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5年2月6日晚公告,公司与特斯联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6日特斯联已向公司支付首笔款项2.6亿元,截止公告日,尾款已收回1200万元,剩余1.41亿元尾款尚未收回。
2、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3、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2-07)

20、*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同日公告与重庆特斯联就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协议。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1-10)

21、*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5-01-03)

22、*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过户完成。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26)

23、*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25)

24、*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19)

25、*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18)

26、*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11)

27、*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10)

28、*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变更+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2月4日公告,丁肖立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09)

29、*ST同洲 002052
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2、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04)

30、*ST同洲 002052
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2、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03)

31、*ST同洲 002052
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2、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2-02)

32、*ST同洲 002052
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2、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9)

33、*ST同洲 002052
终止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原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但鉴于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同时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现阶段推进重整事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故决定终止。
2、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8)

34、*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7)

35、*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6)

36、*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5)

37、*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1)

38、*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20)

39、*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19)

40、*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12)

41、*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07)

42、*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11月5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部分案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06)

43、*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05)

44、*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1-04)

45、*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28)

46、*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25)

47、*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24)

48、*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22)

49、*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21)

50、*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7)

51、*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6)

52、*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5)

53、*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4)

54、*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1)

55、*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10)

56、*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预重整进展+增持完毕+边缘计算
1、2024年10月8日公告,深圳中院将于10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2024年9月28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产业投资人,公司相关申请材料仍待补充完善。
3、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09)

57、*ST同洲 002052
增持完毕+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2、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4、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5、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10-08)

58、*ST同洲 002052
增持完毕+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9月11日公告,公司多位股东完成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0.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63%。
2、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4、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5、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
(2024-09-19)

59、*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9-03)

60、*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9-02)

61、*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30)

62、*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9)

63、*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8)

64、*ST同洲 002052
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临时停产+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26日晚间公告,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
3、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7)

65、*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6)

66、*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3)

67、*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2)

68、*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1)

69、*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20)

70、*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19)

71、*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16)

72、*ST同洲 002052
临时停产+增持进展+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8月8日晚公告,为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已于近日临时停产。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09)

73、*ST同洲 002052
增持进展+预重整+业绩落地+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08)

74、*ST同洲 002052
增持进展+预重整+业绩落地+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07)

75、*ST同洲 002052
增持进展+预重整+业绩落地+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8-06)

76、*ST同洲 002052
增持进展+预重整+业绩落地+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29日公告,其股东熊波、由鑫堂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间合计增持48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41%。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2024年7月10日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30)

77、*ST同洲 002052
预重整+业绩落地+边缘计算
1、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2、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25)

78、*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9)

79、*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7)

80、*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6)

81、*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5)

82、*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2)

83、*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1)

84、*ST同洲 002052
业绩落地+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亏损3500万元–4500万元。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电池市场低迷,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10)

85、*ST同洲 002052
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26日盘后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公司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7-05)

86、*ST同洲 002052
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26日盘后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27)

87、*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26)

88、*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18)

89、*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17)

90、*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14)

91、*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13)

92、*ST同洲 002052
拟增持+预重整+边缘计算
1、2024年6月11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
2、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3、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6-12)

93、*ST同洲 002052
预重整+边缘计算+锂离子电池
1、2024年5月27日晚公告,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日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规模等。
2、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5-28)

94、*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4月22日公告,公司股票自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市场预期公司重组草案即将出台。
2、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5-08)

95、*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4月22日公告,公司股票自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市场预期公司重组草案即将出台。
2、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4-24)

96、*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2、2024年1月24日异动公告,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3-14)

97、*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
2、2024年1月24日异动公告,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3-05)

98、*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
2、2024年1月24日异动公告,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3-04)

99、*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
2、2024年1月24日异动公告,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2-27)

100、*ST同洲 002052
实控人拟变更+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锂离子电池
1、2024年1月22日公告,公司拟购买厦门靠谱云100%股权,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同时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靠谱云以边缘计算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云计算服务为主业,年盈498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进入边缘计算领域,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旭实业。
2、2024年1月24日异动公告,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3、公司设立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类电池领域。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字机顶盒业务涵盖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投入主要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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