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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8月28日电,
苏博特公告,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镇江
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
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计3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简化授信流程。具体担保额度分别为: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12,000万元,
南京银行江宁支行10,000万元,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1,000万元。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