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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1月4日电,
*ST阳光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0月31日、11月3日、11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针对该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近期无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未获悉任何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