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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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1-07 19:54:00


  南财智讯11月7日电,ST天圣公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天圣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2,204,254.47元和28,823,001.5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1%和20.61%,且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重庆证监局决定:对ST天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万元罚款;对刘群给予警告,并处以9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罚款60.00万元);对李洪、王永红、刘维、刘爽、谈宗华、廖雪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万元罚款;对王开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0万元罚款;对王琴、熊海田、李厚霖、赵丽君、钟梅、陈晓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李忠、牟伦胜、蒋长洪、余建伟、邓瑞平、何凤慈、谭国太、罗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00元罚款。此外,对刘群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洪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永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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