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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1月10日电,
华鼎股份公告,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2万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0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20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本次减持原因为资金规划,减持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及非公开发行取得。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