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财智讯4月9日电,
水晶光电公告,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方式。变更自2024年1月1日和2024年12月6日起分别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